大连海洋大学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现有15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产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层次,在教育部前五轮学科评估始终位居全国前列;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加强与非洲、美洲、欧洲和亚太地区沿线国家的合作,先后与22个国家(地区)的107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
一、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7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8人。《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初试成绩、录取推免硕士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校本部各招生学院(院系所代码001-011)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校各专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可适当延长修学年限,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学业成绩优异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
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
④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5日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84762665@dlou.edu.cn(邮件标题:姓名+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学校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准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除上述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及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网上报名时须填报该专项计划。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二)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另行公布。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审查考生《大连海洋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不超过两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英语笔译(055101)、日语笔译(055105)和资源与环境(085700)学费10000元/生·学年。其余各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生·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待遇。
十二、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十三、其他说明
(一)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二)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校与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至联合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由大连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中院系所代码001-011为校本部各招生学院院系所代码,院系所代码021为联合培养单位院系所代码。
(四)联合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单列,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相关单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辅导培训等活动。
(六)本章程规定的招生政策和程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或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研究生学院 0411-84762665
申诉电话: 纪委综合监察室 0411-84762625
十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master.dlou.edu.cn/
电子邮箱: 84762665@dlou.edu.cn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3
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农、工、理、管、文、法、经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东北水产技术学校,1958年升格为大连水产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大连水产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海洋大学。学校现有有黄海、渤海和瓦房店3个校区,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管辖使用海域面积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学校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于1987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开展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单位;2002、2010年先后被批准为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二级学科,涉及农学、工学、理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具有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2个类别专业学位授予权,十个培养领域。现设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有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其中水产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省高水平重点学科,水生生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2个二级学科被确定为辽宁省优势特色学科。有47个本科专业和32个高职专业。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本科特色(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有国家级加工中心1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科技服务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15000余人,其中各类在校研究生1000余人。有专任教师800人,其中教授114人,副教授279人。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22人、双聘院士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省特聘教授1人,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6人,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51人,省、市优秀专家1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11人,省高校专业带头人7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6人(其中百人层次9人、千人层次17人),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9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
2005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15项。其中,国家级97项、省部级288项。有33项科研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4项,省部级22项。
学校先后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多家单位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并付诸实施。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先后与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的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并每年都选送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出国深造。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校传承“天道酬勤、海纳百川”的水院老传统,弘扬“学贯江海、德润方厚”的大海大新理念,倡导“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教风,培育“明德尚学、志存高远”的学风,注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着力培养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把提高研究生思想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培养贯穿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学校在长期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传承水的精神,矢志江河湖海,培养敬业、专业、乐业、创业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继续发扬“百折不回、自强进取、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水的精神”,全面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的高水平海洋大学”,为国家海洋与水产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