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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医学院,院校代码92104)2026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国防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和国家教育部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其中军队计划面向军队在职军官、文职人员(含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和军队院校应届军人本科毕业生招生,国家教育部计划面向地方人员招生(含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和军队下达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军事后勤学(本专业仅限军队考生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药学。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述三个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风端正,诚实有信,无医德医风、学术不端行为。
4.报考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件,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军队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在职军官和文职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年度体检报告,患有传染性疾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类疾病、心理疾病、隐匿性疾病不予录取。
5.军队院校应届军人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具有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的单位审批,依托信息系统进行备案。文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签署的相关培养协议。相关表格应于报名日期截止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邮寄至我院。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取得改革前大学英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成绩);(3)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条件
1.我院原则上不接收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各专业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一致。
2.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我院临床医学、中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接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报考。凡是被我院临床医学、中医和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法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网上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网上确认和就近考试。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本次报名考试要求的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政策加分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五、入学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医学门类学科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门类学科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初试科目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国家统考科目。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范围:
(1)口腔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72、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2):包含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内科学、正畸学。
(2)药学综合(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49):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3)护理综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08):包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4)卫生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3):包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5)信号与系统(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806):包含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信号与系统。
(6)军事学基础(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51):包含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学。
(7)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842):包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4月进行(具体见解放军总医院官网通知)。
2.资格审查。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均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英语听力,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细请关注解放军总医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
(三)体检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详细信息请关注解放军总医院官网发布的通知。
六、调剂
我院生源充足的学科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调剂。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和空额,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
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详细请关注解放军总医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办法,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日。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说明
(一)军队在职军官和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须经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考试作弊等情况的考生,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我院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前未向我院告知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学费标准,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学制三年。
(五)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咨询招生培养处。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并完成复试录取。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七)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010-66939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编:100853
附件:专业目录
来源:https://www.301hospital.com.cn/want/announcement/Enrollment/detail/126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