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大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符合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①提供六门以上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②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具体招生专业请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9.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统考生报名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具体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统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事宜。
上述网上报名和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此强调!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3.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发送报名申请,附上学业水平相关材料。
四、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数学(一)、(二)、(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分值15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分值为3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分值为200分。
②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综合、口腔综合、护理综合、基础综合、检验综合、中国通史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参与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如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考试作弊、考后传播试题等违规违法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审计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
八、学费及奖助办法
1.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口腔医学专业型、国际中文教育、体育硕士、护理学学费为:8000元/生·年;基础医学学费为8000元/生·年(暂定);土木水利硕士学费为:8000元/生·年(暂定);护理硕士学费为12000元/生·年;美术与书法硕士学费为15000元/生·年;音乐硕士学费为17000元/生·年(暂定);审计硕士学费为17500元/生·年;其他学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学科(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
3.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办法详见《大连大学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办法(修订版2020年9月)》(网址:https://yjs.dlu.edu.cn/info/1041/2342.htm)。推免生第一学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一等发放,不计入上述文件比例计算基数。
4.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九、招生信息、咨询、申诉方式
1.学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yjs.dlu.edu.cn)
2.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
4.咨询部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7402323
联系邮箱: yzb@dlu.edu.cn
邮编:116622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5.校申诉部门:大连大学纪委
电话:0411-87403806
十、附则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大连大学是一所拥有哲、法、经济、教育、文、史、理、工、医、管理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25个学院,49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13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成人教育学院学生5000余人,设有附属中山医院、附属新华医院2所三甲医院和2所卫生学校。
大连大学现有教职工4500余人(含2所附属医院及2所卫生学校),专任教师10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80人。专任教师中有长期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6人,正高职人员350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等30余人。学校被市政府确定为大连市“人才储备基地”。
大连大学现有7个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有8个学科获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流学科计划”和“特色突出计划”;已建成先进设计与智能计算机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通信网络与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等1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人文社科基地。近年来,学校承担一批国家863和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等,其中国家863、973项目和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3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0余项;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 项,国防、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6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20项,列辽宁省80余所高校的前列。
学校总占地面积12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3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40万余册。由综合体育馆、中心体育馆、网球馆、游泳馆等组成的体育场馆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体育设施达到国际比赛标准,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美国田径队的训练基地。
目前,大连大学已经进入了“调结构、建特色、上层次”的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方略。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地方能力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为支撑,以特色建设和内涵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凝练学科方向,转变发展模式,立足大连,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培养“两会两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到2015年,力争实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突破,初步建成规模适度、质量优异、结构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部分学科居于省内领先地位、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地方高校一流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