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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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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沈阳药科大学1931年始建于江西瑞金,1934年,学校跟随红军长征,在二万五千里征途中历练,边走边学,边学边战,“马背上的药箱”精神与光荣传承至今,为祖国革命事业和药学事业发展培养了十六万余名药学专门人才,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综合性药科大学,现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

学校是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拥有

博士后流动站2个(药学、中药学)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

药剂学为国家重点学科

中药分析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中药分析学和中药药理学为辽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

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对象

学校获批辽宁省“建设一流大学”

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生物学与生物化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世界排名第45位,进入全球前万分之3.28,是辽宁省属高校中排名最高的学科。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不建议报考需要做化学实验的相关学科。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含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5分等);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日语考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入学后改学英语。

备注: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详见“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沈阳药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要求报考专业志愿。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材料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我校以下几类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下述要求将相关材料(须注明姓名、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因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应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报考相关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成绩单(原件)。

5.日语考生应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四)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五)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三门或四门,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学(二)、303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1)611药学基础综合、616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题型不限。

(2)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分析、中药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题型不限。

(3)615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每门课程占60分,题型不限;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120分,题型不限。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订,复试时间一般在2026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要求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为准。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无机化学和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采用英语复试。

(三)调剂

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我校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具体调剂要求以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为准。

 

五、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

(一)非定向就业

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定向就业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六、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招考委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政审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体检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备注: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为:8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校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专项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其他专项资助。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国家及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来源:https://www.syphu.edu.cn/info/1003/14941.htm

 

 

  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教职工1119名。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药学合作研究中心以及测试中心、计算机中心、现代教育中心、中药资源中心等。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9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本科专业21个(含专业方向),高职专业13个,成人本专科专业5个。本科教育中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中药学和生物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现有在校研究生2209名(博士415、硕士1794)、本科生5965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1919名、成人教育本专科生4500余名。

  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有教授85名,副教授189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省级以上各种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命名80人次。建校近八十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高级药学、制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各地,其中有很多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深入扎实。在药物新剂型设计与评价、创新药物的合成与筛选、中药与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和质量标准、药物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药理与毒理学、药物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学校是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中心、沈阳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教育部创新药物研究与设计重点实验室1个,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中药三级实验室、1个中药二级实验室,27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我校于2008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项目,该综合平台是唯一由地方院校承建的国家综合平台,获得经费8000万元。学校孕育了一大批新药创新成果,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密切结合,在医药行业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一五”期间,我校科研经费达到2.54亿元,发表学术论文6480篇,其中SCI收载论文1684篇。学校主办的《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和《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现已成为国家药学类核心期刊。《亚洲社会药学》等三种国际学术期刊于2005年创刊。

  学校仪器设备先进,图书馆藏丰富。拥有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核磁共振波谱仪、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现代高精设备;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现有藏书80余万册(件),国内外重要期刊2300余种。目前已建立了数字图书馆,通过Internet,使师生很快了解国内外最新科技信息。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与科研协作关系。

  学校坚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建设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