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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201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0名(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2016年招生计划为125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3名)。

(二)学术型拟招65名(不招非全日制考生),专业型拟招85名(其中非全日制拟招6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利用周末和假期到校辅导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修业年限为四年。

 

四、推免生

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推免生接收办法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

 

五、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现场确认

在现场确认环节,继续实行考生指纹采集和第二代身份证信息验证,采集所有考生相关信息。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注意事项: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英语、政治、数学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我校复试时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九、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专业型每年7000元。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主页:

http://www.hebiace.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行政楼A515室,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075000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313-4187718 

 

各学院联系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馆406    杨老师 0313-4187723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主教学楼712  梅老师 0313-4187722 

能源与环境学院能环馆B308    王老师 0313-4187740

 

信息来源:河北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