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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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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分数线

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可用计划数(不含推免生)

071000

生物学

50

50

70

70

310

37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50

50

70

70

310

18

100200

临床医学

50

50

180

0

305

132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名单按学校公布的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及模拟演练

  考生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完成网络远程复试信息采集。考生须知、复试平台操作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2.scut.edu.cn/med/),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1.时间及方式:5月17日,学院资格审查由面试小组秘书与考生通过QQ网络视频连线和腾讯会议视频联系的方式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提前准备电脑、手机等通讯设备,提前下载腾讯QQ及腾讯会议软件。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5天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料(JPG或PDF文件):

  应届生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往届生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从档案中复印的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见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公布名单),境内应届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境内往届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提交原件至学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环境检查后进行模拟演练。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5月19日上午8:00开始,考生复试顺序通过随机抽签确定。

  (1)5月19日上午8:00,考生按要求调试好复试设备,登录QQ向复试秘书报到,进行考生身份验证。

  (2)根据复试秘书的指引加入腾讯会议进行复试顺序的抽签。

  (3)秘书按照抽签顺序指引考生加入腾讯会议,再次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和考试环境监测复审,并按指引进入ZOOM平台候考,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本次复试采用ZOOM和腾讯会议软件同时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下载ZOOM及腾讯会议,并确保本地网络顺畅。ZOOM安装及使用可参考学院发布的操作指引,并提前与面试秘书沟通确保能正常使用。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套设备用于网络视频复试,另一套设备用于远程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①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Wifi、4G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

  ②视频复试设备推荐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设备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

  ③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学院公布的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

  ④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请收到复试通知后立即联系学院或招生工作办公室。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每位考生的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评委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并由评委与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课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以抽签方式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评委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③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请考生准备5分钟以内汇报(建议使用PPT介绍,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功能),汇报内容可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研究计划等。评委结合考生汇报内容提问,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评委独立为考生打分。并计算本复试小组所有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复试评分方案

  三、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复试结束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公布成绩后的24小时内提出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四、录取原则

  1.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专业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可进行双向选择导师和体检,公示期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拟录取结果)。如考生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实名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3.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少高计划等考生需签订《协议书》。

  5.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6.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五、双向选择

  5月20日至5月24日,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志愿书》,并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后请导师和考生进行如下确认:

  1.导师采用学校公务邮箱(或医院公务邮箱)发送签名版(可采用电子签名或签名后扫描件)的《拟录取志愿书》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同意录取+学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导师姓名”;

  2.学生采用招生管理系统上登记的邮箱发送签名版(可采用电子签名或签名后扫描件)的《拟录取志愿书》+身份证扫描件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同意选报+导师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

  上述材料请发送至学院邮箱:penglei@scut.edu.cn

  注意事项

  六、考生身体状况检查

  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七、其他

  1.定向就业、少高计划等考生需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2.《政审表》(学校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后,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地点寄回)。

  3.《调档函》(学校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后,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档。定向就业、在职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邮寄地址(务必使用顺丰快递):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B2-227室,收件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0-39380988。

  八.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监办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及学校指定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申诉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学院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并予以反馈。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0-39380988

  学院纪委电话020-39381166

  学校招办电话020-87113401

  学校纪监办电话020-87110195。

来源:http://yz.kaoyan.com/scut/fushi/5ebc1aeb25a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