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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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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学术学位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1

哲学

50

90

350

02

经济学

55

90

365

03

法学

50

90

350

04

教育学

50

180

320

05

文学

55

90

350

07

理学

45

80

300

08

工学(含工学照顾专业)

45

80

300

10

医学

50

180

320

12

管理学

55

90

345

13

艺术学

45

90

335

学科代码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1

50

90

350

02

55

90

365

03

50

90

350

04

50

180

320

05

55

90

350

07

45

80

300

08

45

80

300

10

50

180

320

12

55

90

345

13

45

90

335

II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25

金融[0251] 资产评估[0256]

50

90

340

0351

法律硕士

50

90

330

045

教育硕士[0451] 汉语国际教育[0453]

45

90

320

0551

翻译

55

90

350

085

建筑学硕士[0851] 工程硕士[0852](含工程照顾专业) 城市规划[0853]

45

80

300

0953

风景园林

45

80

300

1055

药学

50

180

320

125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 工程管理硕士(MEM)[1256]

50

100

170

工商管理(MBA)[1251](提前批面试)

已通过提前批面试考生,参照国家A类考生线

 

 

 

1351

艺术硕士

45

90

335

学科代码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25

50

90

340

0351

50

90

330

045

45

90

320

0551

55

90

350

085

45

80

300

0953

45

80

300

1055

50

180

320

125

50

100

170

1351

45

90

335

Ⅲ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类别

分数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总分不低于265分

援藏计划

总分不低于2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非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200分

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20分

 

单独考试

总分不低于295分

对口支援

总分不低于255分

附注:

1、我校2017年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可接收校外调剂,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相关学院(部)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部)网页上。

3、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3月16日、17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部)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0日。复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具体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5日至17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5、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fsfsx34/201703/20170306/1588815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