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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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充实审计力量,引进高学历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汕尾市审计局审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岗位、对象
详见《汕尾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22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8年1月份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8年1月份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及优惠政策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9:00至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汕尾市审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邮箱地址:swsjbgs@126.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为Word或PDF格式):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汕尾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
3.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4.户口本、身份证;
5.提供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以缴交社保凭证为依据);
6.除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考生属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A.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书;
B.超过暂缓就业期限的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C.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D.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面试前资格审查
汕尾市审计局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下资格审核,并提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经审核合格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
(一)本次招聘免予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审计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监督评委评分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名次。
(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列为招聘对象。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尾市审计局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和汕尾市审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汕尾市审计局审核,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因考生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须于2020年1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20年1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并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发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培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如培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考生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7.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65473(汕尾市审计局)。
附件:
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00211/48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