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研究院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管理,下设有一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三个研究所、一个门诊部、一个实验厂,集科研开发、临床、中试、大专院校实习基地为一体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近年来,我院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国家专利逐年上升,人才结构合理。根据国家对民族医药开发的高度重视和经费的加大投入,及时推进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开发及研究,促进研究院科研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同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点击查看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 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 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毕业生。
四、主要程序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信息发布7个工作日后方可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
位。采用以下2种方式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1.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及个人简历交到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办公楼5楼503号房)。
2.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将《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有关求职材料打包发送到研究院人事科邮箱zyyyrsk@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为 “姓名+专业”。
3.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 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要求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 求职材料中应包含:
(1)本人简介,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简介。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证、资格证(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除外)、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件,表上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学习、工作简历(含承担过的科研、医疗等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以及已参加工作的中级职称人员提交 1-2篇已发表并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PDF格式论文。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对报名材料采取即接收即审核的方式。
2. 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 资格审查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四)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不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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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