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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所属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2015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农机科研机构,是集农业装备应用基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试验检测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院,是全国农机行业重点省级科研单位。现有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5人、兼职教授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目前该院建有山东省综合院士工作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山东省现代农业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现代农业装备行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现代农业机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7个平台,为山东省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协会所属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6、有较强的进取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诚实守信;
7、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网站(http://www.sdjxw.org.cn)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aams.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桑园路19号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创新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英凯、程龙

联系电话:0531-88962575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