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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院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9大学科门类、45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协同育人平台等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20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00多人,兼职博导、硕导37人。另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珠江学者及国家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等专家学者100多人担任学校客座教授。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4万m2,其中西城校区(100万m2)紧邻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居全国城市前列;交通便利,距粤西国际机场(预计2020年前后建成)不足50Km,距广茂高铁(2017年底通车)、汕湛高速、南北通道包茂高速、沈海高速10Km以内,是工作、生活的理想之地。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向海内外引进人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引进人才待遇

根据学科(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教学科研能力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具体标准见下表:

引进层次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

(万元)

预计年薪(万元)

固定津贴(元/月)

配偶条件及安排方式

备注

事业编制

聘任制人员

新机制合同工

博士教授

40-45

20(理工科类)

10(人文社科类)

20-35

2000

属原单位编内人员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学历。

特别优秀人才依学术业绩,可按年薪制引进。

教授

30-35

15(理工科类)

8(人文社科类)

18-32

1500

优秀海外留学博士(后)

35-40

30(理工科类)

15(人文社科类)

14-32

1500

博士副教授

25-30

15(理工科类)

8(人文社科类)

14-25

1500

属原单位编内人员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学历。

博士(后)

20-25

10(理工科类)

5(人文社科类)

12-20

100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历。

硕士副教授

20-25

10(理工科类)

5(人文社科类)

14-23

50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历。

 

说明:(1)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时,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如双方均为教授或博士,或一方为教授另一方具有博士学位,则另一方按相应层次基准的50%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2)购房补贴在购房时凭购房合同预付,提交房产证明并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核销,购房地点仅限于茂名市市区范围内,本市房价为4500-8000元/m2。

(3)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立项管理。

(4)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条件的引进人才,按最高的一项为准。

(5)本市工作并已有住房人才,不再发放购房补贴,按不同层次人才给予发放安家费(博士正高15万元、正高12万元、博士副高12万元、博士(后)9万元,硕士副高8万元),配偶在本市工作的不予安排工作。

(6)配偶身份以结婚证为依据确认,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引进人才配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其工作安排方式。

2.对引进人才提供最长2年的过渡房,其中第1年免房租,第2年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房租。若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过渡房,则按教授1200元/月、博士后或副教授900元/月、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既是博士(后)又是教授或副教授的只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扬帆计划”紧缺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100万元;“扬帆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500万元;广东省其他人才项目。

4.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凭票据报销来校面试往返及报到单程交通、住宿费用。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进人员,学校内聘为副教授(聘任期限为3年)。

(1)海外留学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特别优秀者可直聘为教授);

(2)博士后出站人员;

(3)主持国家基金的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4)紧缺学科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I区1篇,SCIII区2篇,或3篇代表作影响因子之和等于大于10。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代表作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二区以上期刊3篇。

发表论文时间的界定:到校正式报到之日前论文已发表并能提供论文收录的检索证明;或到校正式报到之日前提供论文录用函,报到后3个月内提供论文收录的检索证明。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

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

3.岗位要求:教师岗位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岗位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关于进入方式

(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人员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新进人员;

3、符合随调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

(二)没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及符合聘任制人员安置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采用聘任制聘用,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 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三)按新机制合同工安排的引进人才配偶,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五、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二级单位招聘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投送应聘材料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

六、服务期

事业编制人员服务期8年,聘任制人员及新机制合同工服务期3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668-2981161(纪老师  郑老师)

应聘材料投递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传真:0668-2981161

网址:http://web.gdupt.edu.cn/renshichu/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378(纪委监察处)

附件:

1. 2017年教师需求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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