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方案
为做好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学校进人计划和考核办法均向社会公开,进人考核过程在纪委办监督下进行,力争将优秀人才选进学校。
2.坚持在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内进人原则。学校及用人单位的进人计划要与学校及学院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基本一致。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占编引进,且优先录用,其他人员劳动关系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坚持优化人员结构原则。学校鼓励高水平领军人才、工程背景人才以及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不断优化结构。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新进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学校的新进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用人单位成立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小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新进人员的学术水平的考核。
3.人事处牵头组织学校层面的考核,对新进人员(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授课能力和基本素质进行考核。人事处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考核信息的整理、考核专家聘请、考核结果汇总。
4.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学校、用人单位考核过程。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2.学历资历条件:博士、教授起点学历不限,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起点专业应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高考成绩应达到高考当年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教授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学校急需博士、教授或副教授可适当放宽。
4.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5.录用条件: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核组织
1.新进人员由学校统一考核,硕士采取定期集中考核,博士、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和教授应聘教学科研岗可适时考核。
2.考核分为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用人单位考核其学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学校考核其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
(1) 根据年度进人计划,用人单位收集筛选应聘者信息,对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7人及以上),以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的方式,对拟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科研潜力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3)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比例不低于1:3,紧缺专业不低于1:2,实际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和学校考核时均需达到上述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符合其他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转报其他岗位。
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紧缺专业1:2)比例推荐应聘者参与学校考核。若用人单位采取了笔试考核方式,推荐到学校参与考核的应聘者考核分数须在75分以上,若75分以上应聘人员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紧缺专业1:2)比例,学校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在校考核小组领导下,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专家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对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和课堂教学技能进行考核。
3.学校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
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
4.纪检监察、人事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不参与打分。
五.应聘流程
1.报名:自招聘信息公布后开始接受报名,在未满7个工作日内报名的,视为期满后第一天报名。自开始接受报名之日起,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应按照进人文件要求的方式和规定时间发送电子简历。电子简历接收截止到学校考核前一天中午11:30。
2.资格确认:通过用人单位考核与考核办公室审查的应聘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专职辅导员岗位。
3.考察录用:应聘者通过学校和单位的考核方有被录取资格;入围多个岗位聘用名次的人员可选择岗位;入围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上级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学校进人计划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各用人单位只发布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形式等具体事项。
2.信息工程学院、附属中小学的进人考核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单独聘用。其他人员的引进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负责考核,纪委办负责监督。
3.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申请报名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规定提前在网上公布。
4.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疑义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5.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所需最终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届时未能提供证书、证明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7年入职人员的考核;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简化程序。
8.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9.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
邮编:236037
招聘电话:0558-2596577(陈老师)
招聘网址(人事处):http://210.45.32.7/xiweb/rsc/index.asp
阜阳师范学院招聘系统:http://121.43.192.253:8028/login/login.html
招聘邮箱: rsc@fync.edu.cn
(应聘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格式: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
附件点击下载: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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