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新疆财经大学的所有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和所选择报考点的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并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
三、考生报考前应查阅《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详情请登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查询(网址:https://yjsy.xjufe.edu.cn/)。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信息中就业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政策项目不累计。
7、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6、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初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的考试地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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