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8年,是全国成立较早的省级党校之一。省委党校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松花江畔、美丽的冰城哈尔滨,现有江南、江北、耀景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58.4亩,总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其中江南校区为主校区,占地面积98.7亩,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校区环境优雅,设备先进,功能齐全。
我校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开始招生,目前共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省委党校被确定为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研究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党建研究基地、省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省领导科学研究所、省组织干部培训中心、省情研究中心、省党建研究中心、省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现有区域经济、党的建设、领导科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学五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我校在教学中坚持把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龙江党校特色,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我校应用经济学学科基础坚实,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省级重点学科,省重点培育智库各1个,省应用经济学研究基地在我校挂牌。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正高级职称教师14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各2人。近年来,学科科研成果丰硕,共计中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2项,无论从课题的研究数量、层次、完成质量都位居全省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前列,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
二、培养目标
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细报名办法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
4.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5.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学制、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公共管理3年。
2021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55名,招收专业学位硕士5名。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六、档案及户口
已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我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对报考我校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在学费及其它费用上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同时,我校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具体参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0451-8635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