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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北京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北京市局、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干部培训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首都新型高端智库。

学校是全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省级党校首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

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助推首都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5年面向社会招收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具有长期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历史。目前该专业拥有专职教师70余人,其中90%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公共管理专业以教学、科研、咨询、人才培养一体化为导向,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的优势,广泛吸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与专业人员参与研究生培养,逐步建成一支以我校教师为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为辅的师资队伍。该专业已开设完备的课程体系并建立了多个实践教学基地。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后学校最终分配为准),分行政管理、公共治理、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国际与公共事务5个研究方向,学制三年。

三、招生类别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四、学费、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学费

学费每学年16000元。

(二)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利用周末时间上课(不含节假日)。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五、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育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定向人员招生。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截至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考生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录取类别”请选择“定向”,考生因填错录取类别或报考点等报考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的,后果自负。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我校将在复试前、录取前再次查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7.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点

我校不设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北京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代码:1128)。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网上确认点: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北京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grad.cnu.edu.cn);其他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报考点指定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考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

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其他考生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2月21日   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测试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将于2025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

八、录取与体检

1.我校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社保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毕业我校不负责办理就业派遣。

2.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学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九、注意事项

我校(院)不提供往年考研真题和任何参考资料。我校(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发现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bac.gov.cn

联系电话:010-68007221